登記程序

資格認定程序

  1. 申請「香港品牌名冊」登記資格的品牌須先通過「香港品牌」身份認定。申請人須填妥表格,向主辦機構提出申請;並依照要求,提交準確、客觀的資料和相關的證明文件的副本
  2. 主辦機構在收到申請表之後進行資料查證;必要時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申報資料的正本,向其他相關機構核證,與申請人的管理層會談,以及進行實地查核,包括視察生產線或營運場所、瀏覽相關文件如業務紀錄和憑證等。
  3. 主辦機構於完成審核後,確定申請品牌是否符合「香港品牌認定標準」以及是否准予「香港品牌名冊」的登記資格。主辦機構並就登記資格釐定「准許範圍」,包括登記品牌及其組別、獲准人以及登記資格的類型等。
  4. 視乎需要,主辦機構可為登記資格設立有效期,並定期對已登記的品牌進行覆核。
  5. 主辦機構對相關的一切事宜有最終決定權,其決定均具約束力

登記及公佈

  1. 主辦機構透過向合資格品牌發出「『香港品牌名冊』登記確認書」,以證明其符合香港品牌發展局對「香港品牌」的定義和相關的認可標準,並可能隱含香港原創品牌所普遍擁有之特質。
  2. 登記品牌的基本資料將在登記資格的有效期內獲刊載於「香港品牌名冊」的專門網站和資訊設施,供公眾免費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