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程序

资格认定程序

  1. 申请“香港品牌名册”登记资格的品牌须先通过“香港品牌”身份认定。申请人须填妥表格,向主办机构提出申请;并依照要求,提交准确、客观的资料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副本
  2. 主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表之后进行数据查证;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申报数据的正本,向其他相关机构核证,与申请人的管理层会谈,以及进行实地查核,包括视察生产线或营运场所、浏览相关文件如业务纪录和凭证等。
  3. 主办机构于完成审核后,确定申请品牌是否符合香港品牌认定标准以及是否准予香港品牌名册的登记资格。主办机构并就登记资格厘定准许范围,包括登记品牌及其组别、获准人以及登记资格的类型等。
  4. 视乎需要,主办机构可为登记资格设立有效期,并定期对已登记的品牌进行复核。
  5. 主办机构对相关的一切事宜有最终决定权,其决定均具约束力。

登记及公布

  1. 主办机构透过向合资格品牌发出“‘香港品牌名册’登记确认书,以证明其符合香港品牌发展局对香港品牌的定义和相关的认可标准,并可能隐含香港原创品牌所普遍拥有之特质。
  2. 登记品牌的基本资料将在登记资格的有效期内获刊载于香港品牌名册的专门网站和信息设施,供公众免费查阅。